在这期间我的一个老同学,在他的陪同下,我们一起见证了一个案子。
当时我们都是 21 岁,青春年少,飞扬跋扈,他是我从初中到高中辍学前的同学,我习惯性的叫他毛儿,仅仅因为他姓毛。
他在重庆南山上的重庆邮电大学念书。那一日我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有问题,深更半夜跑去了黄角垭,死皮赖脸的硬要拉他出来陪我喝酒吃鸡。
南山泉水鸡举世闻名,咬一口在嘴里,汁香饱满,此生无求。
尤其是在夏日的夜晚,耳里听着蛐蛐叫,嘴里喝着冰镇后的老山城,筷子上夹着撒了芝麻粒的泉水鸡,无需在乎餐馆电视里喧闹的节目到底在演些什么,约上几个老朋友,往看上去旧旧脏脏的餐馆里一坐,神吹胡侃,大聊人生,那种感觉相当愉快。
毛儿是少有的在我离家这几年一直和我保持着联系的朋友,尽管我们走的路不相同,当他还每个月问家里要生活费,还在校园里骗吃骗喝骗炮打的